我单位对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抽检项目进行自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务要求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抽检项目 |
2 | 采购方式 | 询价 |
3 |
采购人 | 采购人:平顶山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联系人:李涛 电话:18239705556 |
4 | 服务期限 | 2023年度。具体服务时间根据招标人需要确定。 |
5 | 项目资金 | 10.00万元 |
6 | 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 间、开标时 间及地点 |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5:00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8日15:30 提交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澳门威斯尼斯人00333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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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数 量及要求 | 响应文件要求:正本1份。 特别注意: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询价采购报价单除包含在响应文件中,应单独提供一份。所有文件密封在包装内提交。包装上署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8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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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委托检验合同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90%,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剩余10%尾款。 |
二、 工作要求
1.工作内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抽样及检测。
2.抽样对象:辖区内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
3.样品类型:兽药(不含兽用生物制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4.抽检数量:共120批次。其中,兽药50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70批次。
5.检测项目:兽药检测项目包括性状、鉴别和含量等指标,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和判定原则均依照《中国兽药典》和《兽药质量标准》等法定质量标准的要求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测项目覆盖质量、卫生、兽药及非法添加物等指标,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和判定原则均依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23〕1号)要求执行。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1.需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且证书合法有效。
2.符合《中和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开展业务。
四、响应文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参考附件1。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附件2。
3.询价采购报价文件,格式参考附件3。
4.提供CMA证书及本项目相关参数附表。
五、询价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询价活动应当符合供应商要求的资格条件规定。凡参加本次报价的报价供应商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1.关于报价
(1)供应商的报价为包干价,应包括抽样、化验、劳务、差旅、税款等全部服务的价款。
(2)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
(4)供应商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将由询价小组进行评审,询价小组将从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将宣布流标:
(1)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经评审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023年7月24日